注册公司成为非正常户如何解除
一、非正常户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规定
非正常户记录指的是那些,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该纳税人在下一年度依然是非正常户
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该类企业不受《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限制,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有一点要说一下:非正常户记录信息是全国共享的,一旦失信,处处受限。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
二、解除非正常户流程
1、纳税人向税务厅代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相关材料并说明情况
2、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材料齐权予以受理。
4、纳税人补报,补缴所欠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5、解除纳税人“非正常户”。
注意事项:解除非正常户的时间要在12月31日之前,为啥?因为12月31日是一个新的评价年度。如果不能这天前解除非正常户,那么企业在该年度还是会被评为非正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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