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武汉)
消费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消费取得的普通发票,对应的业务是实际发生的,且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是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如果发票对应的业务不是真实的,或消费是股东个人及其家人等个人消费等,就不得税前扣除。
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很多时候仅凭一张发票并不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也不能证明业务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
有税务稽查案例显示,股东及其关联人将个人消费在企业报销的,Zui后都被税务局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Zui终要求企业做纳税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并承担滞纳金以及罚款;同时,对股东个人消费,依法还需要视同分红,按照“股息红利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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