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个人代开的咨询发票可以红冲吗?(武汉)
以前年度个人代开的咨询费发票可以红冲吗?
公司收到个人代开的咨询费发票,以前年度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现在可以把发票红冲吗?
解答:
现在不是简单的红冲问题,涉及到:
1.以前年度是否有实际支付该费用?
如果已经实际支付过该费用,那么,在实际支付的时候就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如果实际支付时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税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是否已经在以前年度申报税前扣除?
如果已经在以前年度申报了税前扣除,即使是没有实际支付,也意味着企业承认该业务实际发生了?
现在,要红冲咨询费发票,理由是什么?难道说前面的业务没有发生,是虚开发票吗?
现在税务局对于“咨询费”是重点关注的,因为虚开发票太多。
如果是虚开发票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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