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一、基础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这是公司变更股东的正式申请文件,申请书要明确变更后的股东信息等内容,并且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用于指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代表或代理人。证明文件需要公司盖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清晰、有效,并且与原件一致。其作用是方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与公司的有效沟通和文件传递。
关于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内容应当包括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大)会决议,股权受让方是公司股东以外的人时,需要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等。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的作出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并且需要股东签字(自然人股东)或盖章(法人股东)。
新、旧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若是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其法人资格的文件,并且复印件要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可辨,以证明新、旧股东的身份合法性。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这是股东变更的核心文件之一。股权转让协议要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价格、付款方式、股权交割时间等详细内容。股权交割证明则是在股权实际交割完成后出具的文件,用于证明股权已经完成转让。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因为股东变更会涉及到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等条款的修改,所以需要提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要明确修改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并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如果股东变更涉及法院裁定划转股权的情况,例如在公司股权纠纷诉讼后,法院判决股权划转,就需要提交法院的裁定书,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据。
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
这是在国有资产股权划转情况下的特殊要求,以确保国有资产股权变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对公司的基本信息,并且在变更登记完成后,会在营业执照副本上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记载或者换发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