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提交申请: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需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等材料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并交纳商标评审费。
针对性准备材料:根据驳回理由,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和材料。如因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需详细对比分析与引证商标的差异,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包括产品包装、广告宣传、销售合同、发票等,以证明商标已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并具有一定的知 名度和影响力;若是商标缺乏显著性被驳回,可提供商标的设计理念、创作过程、独特性说明等。
商标共存:若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但双方商标在市场上使用不会导致混淆,可尝试与在先商标权利人协商,签订商标共存协议,约定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共同使用各自的商标,互不构成侵权,然后再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复审。
购买商标:对于一些难以通过复审或重新申请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考虑寻找相似商标的权利人进行商标购买,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在购买商标时,要确保交易过程合法合规,签订详细的商标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如果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使申请商标Zui终取得注册。
修改商标:对商标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调整商标元素,如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方式等,使其更具显著性和区分度,降低与现有商标的相似度。
调整商品或服务项目:根据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定位,对申请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使其更加准确、具体和有针对性,避免因范围不明确或过于宽泛而被驳回。
如果经过评估,认为商标被驳回的原因难以克服,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成本过高、成功率较低,可以考虑放弃该商标,重新设计一个新的商标进行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