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点(武汉)
一、政策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享受主体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 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注意: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三、办理程序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申报要求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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