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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发布:2023-12-27 10:59,更新:2024-05-04 08:00

近相继出台了许多促进消费及利好小微企业的公告政策,今天,也就是8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融资方面又给出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13号),目的是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发展。

以下是公告全文: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四、本公告所称****,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日


财政部今天还发出了如下公告: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大家自行体会吧!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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