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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农产品,供方免税发票如何抵扣?(武汉)

更新时间:2024-11-1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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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购进农产品,供方免税发票如何抵扣?

解答:

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免税发票,能否抵扣还需要区分情况。

1.销售方属于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可以依法抵扣进项

依照规定,农业生产者(包括农业公司、农业合作社、从事种养殖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免征增值税,在销售时开具免税发票。

购买方取得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是按照9%计算抵扣,如果是用于深加工(产品税率是13%)则可以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显示的销售额×9%或10%

2.销售方不属于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鲜活肉蛋和新鲜蔬菜在流通环节(批发、零售)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因此,流通环节的商贸企业销售农产品也可能开具的是免税发票。但是,这类发票不属于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依照规定,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曾经免征增值税,开具的也是免税发票,如果不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也是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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