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变更事项并准备材料15:
名称变更9: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需由股东会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等);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修改);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是新名称与已注册的企业名称相似或可能引起混淆,需要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营业执照正、副本。
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说明变更经营范围的原因及具体变更内容);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资本变更1:
股东会决议(明确增加注册资本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证明新增资本的到位情况);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还需提交评估报告及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增加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