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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核定征收有哪些政策

更新时间:2025-01-1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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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个体户核定征收有哪些政策

增值税相关政策


  • 免征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包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减征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 减半征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 核定征收:部分地区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核定税率根据不同行业有所不同,一般在 0.25%-1.5% 之间。如在税收园区注册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年开票金额 500 万以内,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享受 0.5% 税率核定.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 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 残疾人员: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 50%-90% 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 下岗职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 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 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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