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微信 18062671302

警惕!列入“黑名单”的9种情况!

发布:2023-08-07 10:13,更新:2024-11-22 08:00

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9种情况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电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

9、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联系方式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 电话:18062671302
  • 联系人:王经理
  • 手机:18062671302
  • 微信:18062671302
  • Email:jinyoucaiwu@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