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可以开具13%+9%的发票吗?(武汉)
更新时间:2024-11-1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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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可以开具13%+9%的发票吗?
如有1000万合同,设备800万,安装200万,能把800万开13%发票,200万开9%税率发票吗?
我们做建筑安装业务,比如有1000万合同,其中设备800万,安装收入200万,这笔生意发票能把800万开13%税率的发票,200万开9%税率发票吗?
解答:
有两个规定,可以对照实际情况,看看是否使用:
1.《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即:生成+安装活动板房等的,可以13%+9%(或3%)。
2.《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即:自产自销或外购销售机器设备+安装的,可以13%+3%。
注意安装服务是“可以”选择“甲供材”简易征收,如果不选择简易计税按照建筑服务的税率依然还是9%。
因此,提问描述的问题,是可以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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